专业领域
杭州市西湖区婚姻家庭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甲乙结婚后不久,甲发现乙婚前隐瞒曾经整容的经历,甲认为受到了欺骗可否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向乙主张损害赔偿呢?
【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评析】
夫妻一方以另一方曾经整容为由,主张对方有过错要求离婚并赔偿的话,在《婚姻法》中是没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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