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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刑事辩护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甲在担任国家某公司招标事业部项目经理、国公司招标工作招标采购管物资采购专责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多家中标企业负责人给予的现金共,为涉案中标企业在国家公司招标工作中谋取利益。在审理过程中,任悟成能够自愿认罪悔罪,如实供述犯罪行为。
【法律法规】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评析】
甲利用招标采购管理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投标企业给予的现金,甲应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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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监狱民警行贿被判刑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