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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强等人虚构推荐优质股票诈骗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8/26 13:11:16 人气:35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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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105月,被告人周文强为实施诈骗活动,承租了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经典大厦某楼层,并通过中介注册成立了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周文强将招聘来的数十名公司员工分配至公司下属名爵、德联、创达三个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财务、后勤等事务。三个部门又各下设客服部、业务组和操盘部。其中,客服部负责群发经公司拉升的某支股票会上涨等虚假手机短信,接听股民电话,统计股民资料后交给业务组。业务组负责电话回访客服部提供的股民,以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票交易有实力拉升股票保证客户有高收益等为诱饵,骗取股民交纳数千元不等的会员费提成费。操盘部又称证券部,由所谓的专业老师专业老师助理负责指导已交纳会员费的客户购买股票,并负责安抚因遭受损失而投诉的客户,避免报案。20107月至20114月间,周文强诈骗犯罪团伙利用上述手段诈骗344名被害人,骗得钱款共计3 763 400元。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文强等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股票服务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周文强以实施诈骗犯罪为目的成立公司,招聘人员,系主犯。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文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陆马强等被告人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虚构推荐所谓的优质股票为手段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参与炒股的人群急速增多。有不法分子即抓住部分股民急于通过炒股致富的心理,通过推荐优质股票实施诈骗行为。被告人周文强组织诈骗犯罪团伙,先通过向股民群发股票上涨的虚假短信,后通过电话与股民联系,谎称公司掌握股票交易的内幕信息,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分析股票行情、操纵股票交易,保证所推荐的股票上涨,保证客户获益等,骗取客户交纳会员费提成费。一旦有受损失的客户投诉、质疑,还有专人负责安抚情绪,避免客户报案。以周文强为主的诈骗团伙分工明确,被害人数众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希望广大股民在炒股过程中,不要轻信所谓的内幕消息,不要盲目依赖所谓的股票咨询服务等,应当充分认识股票投资客观上所具有的风险性,谨慎作出投资理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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