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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识罪刑法定原则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0/10 15:42:21 人气:29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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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的早期思想渊源,一般认为是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大宪章第39条确定了“适当的法定程序”的法的基本思想。该条规定:“凡是自由民除经其贵族依法判决或遵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褫夺其法律保护权,或加以放逐、伤害、搜索或逮捕。”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随意擅断。

 

(2)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

 

(3)明确化,即刑法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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