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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里打架是否受处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0/8 18:01:46 人气:37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法律快车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日前微博上热传一条视频,拍摄的是地铁X号线车厢里两名女乘客打架,互撕衣服至走光。随后,北京地铁官方微博发布微话题呼吁市民文明乘车。地铁里打架是否受处罚?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视频详情

 

  这段视频全长138秒,画面开始时一位穿着花裙子白外套的女乘客和一位穿着深色连衣裙的女乘客已经撕扯在一起。“花裙子”死命拽着“深色连衣裙”的领口,后者直呼“松手”、“你别把我衣服揪坏了”、“都走光了”,甚至她提议:“有什么事儿咱们去站台解决。”

 

  不过,“花裙子”显然不买账,一边撕扯一边给人打电话求助。“深色连衣裙”立刻反击,撕扯“花裙子”的外套,并一把将其手机摔到地上。期间,双方出言不逊。

 

  从画面里可以看到,车厢里并不拥挤,整排座椅只有两位女乘客。偶尔还能听到旁边的哄笑声。直到123秒,才有乘客劝阻“别吵了,别打了”、“太丑了,都是女孩儿,要点儿脸行不行”。不过整个视频拍摄过程中,没有一名乘客走上前拉架。

 

  相关案例

 

  其实,地铁里打架已经算不得新鲜事儿。一位地铁站务员坦言:“北京地铁每天都有打架的,不过大部分都是互相推搡两下,骂几句就过去了。但有时乘客吵着吵着就撕扯起来了,甚至不管不顾。”

 

  地铁奥林匹克公园站乙班值班站长王某长得高高瘦瘦。每一次劝架对于她而言都意味着“挨打”。有一次晚高峰过后,站台上只有她和同事值班。一列车停靠后,一位乘客告诉她车上有人打架。

 

  “没多想就跑上去了。”王某回忆,“是一对年轻情侣与一位五十多岁的乘客,扭打在一起,乘客都不敢上去拉架。我上车后,第一个冲上去,带动大家帮忙才算拉开了他们。后来我通知了下一站的工作人员,有民警上车将他们带到了警务工作室处理。”

 

  这次劝架,她挨了好几脚,制服上也蹭上了血迹。可如此惨烈的一场架,原因只是因为一个座位。

 

  上周五,地铁2号线一列车从朝阳门开往建国门方向,一位女乘客破口大骂,原因是认为另一位乘客经过她时用手推了一下她的双肩背包;本周二的早高峰,地铁海淀黄庄站的换乘通道里,一位女乘客差点将一位乘客推搡倒,理由是认为人家故意撞了她……据了解,地铁里打架吵架多数都是因为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在地铁里打架,会受到处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可被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如果想在地铁里痛快打一架,可能面临10天的拘留。

 

  不过显然大部分乘客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据了解,几乎没人知道地铁里打架会面临如此严重的惩罚。一位一线站务员说:“我上班快十年了,见过不少打架的,但还没有碰到过挨罚的。”

 

  北京地铁官方微博发布的微话题6个小时内收到130条回复。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应该主动劝架。“大熊维尼”说:“都是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弄得尊严都没有了,何必呢?”

 

  对于在地铁里打架的行为,乘客看法不一。有人建议严惩,甚至提出禁乘。有市民认为,光靠呼吁很难束缚住这些人的拳脚,严惩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也有人呼吁北京地铁应该多增加一些老幼病残孕专座和指示标,不激化矛盾而是疏导。

 

  支招劝架

 

  分开劝,先道歉

 

  遇到不文明行为要有感化劲儿,遇到外地乘客要有耐心劲儿,遇到老幼乘客要有关心劲儿,遇到残疾乘客要有热心劲儿。

 

  打架这种比较激烈的不文明行为,拉架时最好分开劝。鼓励一方先道个歉,说句对不起,事儿很容易就解决了。一般情况下,年轻人要先向老人道歉,男乘客先向女乘客道歉,这是最基本的礼仪,乘客们大部分都听劝。另外,要让乘客明白,如果打起来,双方都占不到便宜,耽误行程。

 

  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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