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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利用曾在民生银行工作之便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目前,29岁的北京籍被告任某被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称,任某利用曾在民生银行工作之便,于2008年5月冒用陈某某的名义办理民生银行信用卡一张,后使用该信用卡多次透支消费,致使陈某某账户拖欠本金人民币593383.29元。此后,任某使用同样手段,致使孙某账户拖欠本金人民币834141元。任某后被查获归案,部分赃款已退赔。
公诉机关认为,任颀无视国法,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诉至朝阳法院。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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