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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年间被抓9次25年无自由 五旬翁盗窃成瘾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9/19 19:27:19 人气:35

来源: 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中国法院网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一名现年55岁的男子,从17岁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以来,至今已被司法机关处理九次,几乎每次一被放出就又犯案,38年间有25个年头是在失去人身自由中度过的。近日,冯某某又因盗窃小区样板间的塑钢门和暖气片被捕,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等待他的将是第十次“集体”生活。

 

  被告人冯某某,男,一九五六年出生,无业,住北京市朝阳区,暂住通州区永顺镇龙旺庄村。一九七三年八月因盗窃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劳动教养三年,一九七七年八月因盗窃、流氓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劳动教养三年,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九九〇年二月因犯盗窃罪被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九九五年二月因犯惯窃罪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〇〇〇年十一月因盗窃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二年,二〇〇三年二月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因妨害公务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二〇〇七年五月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因涉嫌犯盗窃罪,于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刑事拘留,同年六月三日经本院批准被通州分局逮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凌晨三时许,被告人冯某某到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珠江国际城小区一样板楼内,盗窃塑钢门六扇(价值人民币一千三百三十六元),为了方便搬运,冯某某将塑钢门玻璃敲碎,将六扇塑钢门搬到小区外马路对面,后又返回珠江国际城小区盗窃一组暖气片,在向外搬运暖气片时被巡逻保安发现并抓获(赃物已起获并发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冯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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