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团队介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团队介绍 > 团队新闻 团队新闻
2015年7月5日陪同客户前往上塘路某企业谈判,成功要取剩余45万货款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8/12 17:51:56 人气:41

2015年7月5日陪同客户前往上塘路某企业谈判,成功要取剩余45万货款

     今天陪同客户前往上塘路某企业谈判,成功要取剩余45万货款。告诫企业,谈判必须自己有底牌,有充足的证据,否则谈判亦没底气比较被动。国家要依法治国,企业要依法治企,把法制理念深入到每个企业员工思想中,特别是企业的业务员。

上一篇: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感谢信

下一篇:下一篇: 成功处理一起标的额为三百七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