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杭州市西湖区民商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甲驾驶私家车与乙驾驶搭乘丙的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丙受伤的交通事故。丙因本次受伤住院治疗结束后,保险公司以丙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误工费不予理赔,双方僵持未果。那么达到退休年龄,误工费能否获理赔吗?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评析】
误工费属受害人的客观损失,并未明确如何认定有无误工,而且规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也支持误工费。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是断定误工费的依据。支持或者不支持误工费,要根据受害人所处的家庭环境及生存环境来确定。
上一篇: 营业执照年检时间过了要怎么办
下一篇:下一篇: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设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