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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最少注册资金是多少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7/8/23 21:41:15 人气:44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公司法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上市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

 

公司上市条件基本上只有两个法律给出详细条件,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其他另需参考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

 

主板及中小板发行条件(取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一节 主体资格

 

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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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完注册验资之后,注册时的资金也就可以用来进行公司的建立了,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注册资金在注册完成会将它用于公司的运营,但是注册的过程中是万万不能够不能支取使用的。为您精心收集以上内容,欢迎您咨询专业法律顾问,顾问团队将为您度身定制最精确全面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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