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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格式怎么写才好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7/9/5 21:02:41 人气:38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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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格式怎么写才好

 

离婚起诉书格式: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原则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经常性的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特殊情况: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户籍迁出后的情况: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在进行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有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并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1、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2、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其实毕竟当时双方都是拥有过婚姻事实的,所以说两个人都应该是有过爱情的存在的,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应该尽量的在离婚的时候协商进行,除非一定是在必要的时候,我们才需要去选择有伤我们和气的诉讼,以上内容是由为您精心收集,期望能为您带来帮助,也希望您能前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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