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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登记结婚需要给非婚生子支付抚养费吗?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7/8/11 14:55:34 人气:30

杭州市西湖区婚姻家庭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甲乙为媒人介绍相识的情侣,由于不配合,至今一直没有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甲乙在办酒之后育有一个孩子乙怀疑甲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双方感情产生更大的矛盾,双方开始分居生活,彼此互不往来。孩子出生后跟随乙生活,后乙起诉甲要求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一系列费用

 

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评析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非法同居生活,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父母对非婚生子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本案例中乙的诉求应被同意,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的孩子抚养等一系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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