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5968894170
首页 联系我们
专业领域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什么情况下才能证明夫妻以分居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7/8/5 17:13:27 人气:29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综合整理于网络

杭州市西湖区离婚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根据我国新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已与丈夫同室分居两年的何女士,却因没有“夫妻双方已分居”的证明材料,而无法上诉法院提出离婚。

 

何女士告诉,她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多,但因夫妻俩都怕此事影响自己发展,所以一直没有公开分居。何女士称,自己每天晚上都反锁房门睡在卧室,丈夫则在客厅睡觉。

 

何女士夫妇已这样生活了两年,但周围很多人仍以为他们“相敬如宾”。何女士称:“现在我希望能尽早结束这段婚姻,和丈夫离婚。”

 

但当何女士将离婚诉状带到法院时,却被告知因没有详实的“分居证明”,法院将不受理此案。

 

经相关人士称:“像何女士一样遭遇尴尬的并非她一人。”他介绍,我国现有法律对夫妻分居并未要求办理专门手续,我国的离婚案只要求当事人能证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事实,即可作为一项法定理由。然而恰恰因为分居没有手续,证明分居且分居已达两年的期限,就特别难以操作。他表示,一般情况下证明分居主要是邻居证言、亲友证言等,但周围人举证“同室不同房”的情况,又可能会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这样很难办理"


上一篇: 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下一篇:下一篇: 夫妻的分居情况分为哪几种

页面版权所有©浙江维格律师事务所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浙ICP备19027188号-1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刘富海律师刑事网站       刘富海律师团队网站

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