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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者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但是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教育抚养的继子女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拟制血亲关系与自然血亲关系在法律上享有同等地位。也就是说,基于拟制血亲产生的亲属关系享受与自然血亲产生的亲属关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与自然血亲关系不同的是,拟制血亲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法律程序人为解除,但是自然血亲则不因任何原因人为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拟制血亲关系在法律上与自然血亲同等,也就是说,基于拟制血亲产生的兄弟姐妹,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也同样适用婚姻法对于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的法律条文。如果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想要结婚的,必须先解除拟制血亲关系,然后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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