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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碰瓷”索要修车费如何定性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8/15 16:57:54 人气:54

开车“碰瓷”索要修车费如何定性

 

【案性】A、B、C三人合谋,多次以“碰瓷”制造交通事故假象,向车主以索要修车费为由,索要修车费。

 

【分析】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两者主观上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具体的行为手段使受害者处分其财产。

 

两者的区别在于行为收段的不同及被害人处分财产的原因不同。具体表现为,诈骗罪中,行为人采取的手段主要为欺骗,被害人处分其财产的原因是被骗后有错误的认识,而“自愿”交付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人采取的手段主要为威胁、要挟、恫吓,被害人处分其财产的原因是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

 

故判断A、B、C之行为定性,应结合其具体的手段,若仅是“碰瓷”,索要修车费,则应以诈骗论处。若在索要修车费时,采取了威胁、恐吓的行为,则应以敲诈勒索论处。

 

【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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